湖南50万元大奖征文:不像征文,更像炒作

      湖南省十三村食品有限公司发起举办的“我与十三村的故事”有奖征文活动,历时1年于最近落幕。通过对2300份来稿的筛选,湖南省作协副主席马笑泉凭借作品《十三村记》拿走50万元特等奖。

       征文自2018年10月10日至2019年10月10日,时间跨度长达1年。50万元的特等奖高额奖金,显然吸引了征文者的参与度,当然也肯定赚足了公众的眼球效应。获得特等奖的《十三村记》共1936个字,平均每个字价值258元,文章公开后却被网友挑出50处“硬伤”,更被临湘市前副市长姜宗福称为“烂文”,进而产生了50万元大奖值不值的话题。这样的意外和尴尬,或令举办方和特等奖获奖者多少都有些不自在。

       综观这次引发关注,且已然延伸出更多争议的征文比赛,感觉就是个精心策划和设计的广告宣传,并不像征文比赛,倒更像是炒作。唯有从这样的角度来理解和评判,获得50万元大奖的作品究竟是否物有所值,就不再是个问题,反而变得单纯且可以理解了。我们可以通过对表象和逻辑的分析,梳理并得出这样的结论。

首先,征文的时间跨度。征文时间长达1年,1篇“字数1000至2000字”的小文,征文时间需要1年吗?尽管主办方可以拿出诸如方便更多人参与,或者出于“慢工出细活”,以提高作品质量等理由,但不可否认的是,作为主办方来说,时间越长就意味着公众的关注度越长。而这种持续的关注,当然是企业所期盼和追求的,客观上有利于实现企业的宣传营销目的。

      其次,发起和主办方是企业。主办方是企业,这个奖怎么评,企业当然也拥有话语权的,作品本身的文学质量,难免不被企业的宣传动机所掺杂而变异。因为怎么评和怎么奖,“我的地盘我作主”,企业都有着说了算的份量,通过征文活动提升形象或品牌影响,也是情理中的事情。

      第三,特等奖获得者身份特殊。为体现征文评比的公允和客观,按理作为湖南省作协副主席,本当展现高姿态,主动避嫌不参赛。但这名副主席偏偏高调参赛还获得特等奖,更使征文评比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多少都打了折扣。作协副主席都参赛了,不得个奖项或者不得最高奖,面子上可能挂不住,而得了这个特等奖,偏又意外地露出了“里子”。这里斗胆作个分析,湖南省作协主席应该没有参赛,否则这个特等奖该颁给作协主席还是作协副主席,都会成为主办方头疼和纠结不已的问题。现在无从分析和判断的是,作协副主席参赛,是与主办方事先商量达成默契,还是事后临时起意决定参赛的,这也当与征文评比的公正性相关。

       第四,从奖项设置来看。征文大赛的奖项是这样设置的:特等奖1名,奖金50万元;一等奖2名,奖金各5000元;二等奖3名,奖金各3000元;三等奖4名,奖金各2000元,另外还有优秀奖和纪念奖,每位获奖者都会加赠香菇酱礼盒1份。特等奖和一等奖奖金之悬殊,可谓令人咋舌,是相当罕见的,也更给人征文出于炒作的联想,毕竟突出特等奖的意味太浓厚了。如果奖金的差距小些,或要少些关注和争议了。

      征文是由企业发起和主办,企业“挟私”宣传或炒作,恐怕算不得有多过分,也在情理之中,是不好意思置喙的。至于作协副主席参赛并获得大奖,纵然作品质量无法令人公认并产生争议,也照样提高了主办方的曝光率,这炒作推介效果同样不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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