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大学生存在的问题

根据学生的意见,对于从考卷中反映的学习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作一个总结,供大家以后学习时参考。据我的观察,大一的本科学生,学习中存在着这样两个普遍性的问题:

 

一是学习方法上的“转型”问题。

中学阶段学习方法,“题海”战术、“死记硬背”很有普遍性。重点学校老师的一大本事,就是能“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用各型各色的题“喂”学生,把这些题全做到了,几乎可以穷尽本门课的知识,至少也能获得不错的分数。而高考的成功更使“过来”的学生体验到这种学习方法的好处并有此产生“路径依赖”。

而这与大学的专业教育脱节太大了,尤其人文学科,往往是没有“标准答案”的,专业知识只是引领你独立思考的内在“素养”,让你从“甲说”、“乙说”、“丙说”中学会分析判断,这些知识是引导你而不是“喂”你,很多同学对此一下子转不过弯来。完成这个学习方法上的转型,是尽快适应大学阶段学习的关键。可以这么说,对法学知识而言,“死记硬背”只是学习的起步,“死记”而“活用”才是学好的初步标志。

 

二是“考试”导向问题。

现在大四就能参加司法考试,很多同学一入学就本着这个目标,热衷于做书店里买来的“习题集”、“案例选”,而不去消化教科书、参考书目的知识,由此形成很大的知识漏洞。中国是成文法国家,现实生活中的案例根本无法覆盖既有法律条文和法律知识体系,不少“习题集”更是作为“商品”销售的,谬误难免,甚至还有错误百出的。以此作为专业学习的“攻略”途径,是要耽误学习的。

学习中,还是要以教科书、阅读参考书目为主,消化上课时老师讲授的知识。先从个别概念的掌握开始,进而再了解概念与概念之间的联系,这时候就进入对知识“体系化”的学习了。像民法就是由总则、分则,物权、债权等概念(也就是法律制度)构成的一个体系。生活中的制定法就是根据这个知识体系制定出来的,不懂这个知识体系,法律是学不好的。学懂了这个知识体系,无论解读概念、分析案例,那就是一个知识的运用问题,这时候配合着做些习题、案例,就会事半功倍,帮助深化和巩固已学的知识。

其实,司法考试的出题人,大多数都是大学教员,他们出题是根据法学知识体系来设定难点的,即使一些案例也是根据“难点”设计出来的。你不掌握法学知识体系,就没有逆向解题能力。这里的关系如果明白了,做习题和掌握知识体系的关系,也就会正确把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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