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上女方最不宜说的话

这几天都有人咨询在法院开庭时怎么说话,这可真是个难题。

我不是专业人士,也的确没法从专业的角度给大家解答。

但我也作为陪审人员参与过庭审的过程,只能从我个人知道的一些情况,交待些应注意的事项。

作为参与诉讼的人员,不是你想说话就能说的。首先要尊守法庭纪律,法官让说话时就说。不让说时就仔细听,用心听。

其次,要保持一个平和的心态。不要因为对方提出了无理要求、或对方作了虚假陈述、或对方提供了虚假证据、或者对方根本就不讲理,而恼羞成怒。人在发怒的情况下,往往大脑就迟钝了,本来平时知道怎么说的话,到了气头上就想不起来了,无法表达出自己的真实意思。

再其次,说话不要太快,慢慢地想着说,有理有据。千万不能不懂装懂的胡说。

你在法庭上说的每一句话都有记录,说错了就有可能会被对方抓住把柄。

十年前,一次离婚诉讼中,男方主张让女方退还二万元的彩礼钱。结果男方在陈述事实的时候说″送给╳X了二万块彩礼钱"。这被女方代理人抓到了破绽,说″男方就承认是送给女方的,显然是自愿的给付行为,这应视为赠与,不应该再返还"。

试想,如果男方想周全些,说″XⅩ要走彩礼二万元"。这一个″要"字意思就完全变了。

″要"是一种索取行为。我国婚姻法明文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换一个字,女方就不占理了。

说,虽然重要 , 但最重要的还是证据。 

打官司, 打的主要就是证据 。没有证据 ,空话连篇 ,说的再多 也不行, 必须要有证据做支撑 。

只有证据扎实, 又有根有据的据理力争 ,能够找到对方的破绽 进行反驳,这样胜算的可能性 才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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