霓凰怀了林殊的骨肉

十二年前的梅林之战,七万赤焰军在辛苦将大渝皇属大军斩落马下,还没有缓过劲来,就被自己的援军全灭了。天才少年林殊也在那场战役中,被烧的遍体鳞伤,跌入雪疥虫的雪窝中。雪疥虫喜食焦肉,同时释放寒气,形成天下奇毒-火寒毒。

身中火寒毒的人,骨骼变形,皮肉肿涨,全身上下会长满白毛,而且舌根僵硬,不能言语。每日毒性发作数次,发作时须吸食血液方能平息,且以人血最佳。火寒毒有两种解法。一是治标,适用于毒性较低的中毒者。将体内毒性控制住,不伤人体根本。治疗后毒性不在发作,无需饮血,身体虽不能恢复到武人体魄,但与常人无异,可享天年。只不过全身白毛不能尽退,舌苔的僵硬也无法尽解,不能说话。中毒较浅的聂峰就是这种解法。

很显然,这解法不适合林殊。一是因为林殊中毒太深,深入骨髓。二是林殊还要为赤焰军和祁王洗刷冤屈。他必须与常人无意,必须还能言语。所以他选择的是第二种解法。削皮挫骨,过程非常痛苦。将火毒寒毒碎骨重塑而出,之后至少卧床一年,用于骨肌再生。此种解法的好处是解毒后的容颜与常人无异,舌苔恢复柔软,可以正常说话,不过样貌与以前是大不一样了。重要的是,不可享常人之寿。

即使火寒毒不再发作,但林殊的身体非常虚弱。怕冷,时常爆发风寒,需要良医在旁时常照顾。加之时日不多,还要助靖王上位,为赤焰军洗刷冤屈。原本虚弱的身体,还要这样消耗精力,你觉得他还有心有力去行房事吗?而且还有没有生育能力尚未可知。一般女性体寒就容易不孕,男性估计也差不多。纵使他能行房事,毕竟身体余毒未清,万一传给孩子怎么办,这日日折磨苦楚他受就算了,何苦连累自己的孩子。

上面都是被动原因。还有林殊主观意愿。林殊是真的很爱霓凰。他知道自己时日无多,地狱归来不可就留。没必要连累霓凰牺牲一生幸福。霓凰虽过正常婚配年龄,总不过才二十多岁,人还很年轻,日后的日子还很长。还是有机会再找到陪她走完一生的人的。如果不能照顾相守,就应该大大方方放手,霓凰已经等了她十二年了,何必让她孤儿寡母的孤苦一生。

另外,在原著里,林殊和霓凰虽然有皇家赐婚,但感情并不是很深。林殊“死”后。霓凰嫁给了帮她铁锁破敌军的聂铎。

 

拓展资料:

林殊在梅岭经受了火寒之毒的“洗礼”,已经是个残疾人的级别了,只是靠着“平反”这口气支撑着,做了梅长苏也是削皮刮骨之后才得以“重生”的,因此他是没有未来的。

就因为林殊一直爱着霓凰,所以他才不会做出让霓凰怀孕,给林家留后的举动,因为这不是林殊的想法,也不是梅长苏的做法,理由有几个。

 

第一

林殊时日无多,他深知自己没有未来,而重新回到战场是作为林殊的最终归属,因此他是属于战场的,这是一个将军该有的立场。

如果让郡主怀孕,就得结婚,名不正言不顺的怀孕,这会毁了郡主的声誉。因此林殊和郡主成婚这件事完全可以办到,但是结婚之后如果没怀上呢?如果没怀上郡主这辈子就得守寡,一个人一直沉寂孤单和思念的痛苦之中,所以不成婚不怀疑是对位郡主着想。

 

第二

梅长苏的火寒之毒故事让他成为了一个“不完整的男人”,因此在洞房一时上估计有心无力,如果林殊放手,那么郡主将会获得更多的幸福的可能性,一旦成婚郡主就会被“套牢”,永远灌上林殊夫人的名号。

那么10万铁骑和云南幕府的权力,将会交到弟弟慕青的手里,但是慕青并没有足够的能力领导者10万铁骑,又不会带兵打仗,因此可能给敌国边境有可乘之机,造成国家动乱

 

第三

林殊以什么身份好郡主完婚生孩子?如果是梅长苏的话,一个郡主嫁给了琅琊才子势必遭到大臣的忌惮,朝野上下都不会安生,强强联合比遭遇“物极必反”的效果。祁王就是如此。同样的以林殊的身份娶郡主呢?赤焰军被冤枉多年,而林殊一家改头换脸了,也就是说曾经的林殊不是林殊了,面容变了谁相信他是林殊当年的赤焰军少帅?

因此不管是哪一种身份都不可能对郡主有利,因此选择回到战场是林殊的最好选择。所以不是留后不留后的问题,而是林殊在大义和私情之间做出了抉择,为大义而是上战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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