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茅药业拿了“社会责任奖”,就能“洗白”形象吗?

      12月21日,中国中药协会主办的“2019年中国中药创新发展论坛暨《中国中药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发布会”上,鸿茅药业被授予“2018年度履行社会责任明星企业”荣誉称号,鸿茅药业副总裁鲍东奇则获得“2018年度履行社会责任年度人物奖”。

      对于喜欢看电视,也关注新闻的国人来说,鸿茅药业这个名字可谓“如雷贯耳”,堪称家喻户晓、妇孺皆知,印象太深刻了。这不仅是因为之前铺天盖地、狂轰滥炸的广告频遭吐槽,更因为发生于2018年的“谭秦东医生质疑鸿茅药酒遭到跨省抓捕”事件,引发公众和舆论广泛关注,进而使知名度和知晓率,均达到了“高潮”。当然并不值得称道,甚至更多厌恶,因为诸多事件叠加起来,展现的都是负面形象。

      但是,由中药协会颁发的这个“社会责任奖”,恰恰把时间锁定在2018年度,这就有些不太好理解了。按照鲍东奇的说法,鸿茅药业发起实施了一系列公益项目,包括健康扶贫筑爱行动、教育扶贫圆梦行动、环卫工人关爱行动、药酒文化节、家庭关爱“微孝行动”,在全国各地都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这样看来,鸿茅药业在2018年度,算是铆足了劲地在改善自己的社会形象。而中药协会颁发的奖项,又恰好像是量身定制的,给人一拍即合的感觉。

       企业的社会责任,应该贯穿在企业的经营理念,更贯穿在企业的生产和经营全过程。从这个角度来说,社会责任的形成应该有个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的,更不可能是突击出来的,尤其对于曾经表现得差劲的企业。据《健康时报》统计,截至2017年8月,鸿茅药酒曾被25个省市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通报违法,违法次数达2630次,被暂停销售数十次。这些数字能够说明,曾经的鸿茅药业是“罚不怕,不怕罚”的。违法广告对社会公众的误导和危害,是不容置疑的,可见这个企业的社会责任是不够的,口碑更是没法让人恭维的。

事实上企业社会责任的涵盖面,也应该是个相对广泛的概念,而不可能局限于某个专业方面。如果这样说来,那么中药协会颁给鸿茅药业“社会责任奖”,是否具有权威性和公信力呢?恐怕是见仁见智,而很难有确定的说法。尤其媒体记者采访中药协会相关负责人对“社会责任奖”的“评选标准”时,居然给出了这样匪夷所思的说法,“我们有我们的标准,不能公开。”如此傲慢,岂有此理。如果连标准都不能或者不敢公开的评选,敢问有权威性和公信力吗?中药协会既然组织开展这么个评选活动,却连起码的回应可能的质疑之自信都没有,到底是要取悦企业,还是取信于社会公众呢?这样度身定制的奖项,不管怎么看,都有“苍蝇套豆壳”的尴尬。

       社会不必也不该把有过污点的鸿茅药业一棍子打死,但扭转自身的社会责任形象,恐怕更需要积蓄内功,而非靠拿个“社会责任奖”,匆匆“洗白”曾经的形象。否则,结果怕是适得其反,徒增笑料和公众反感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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