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死磕企业,地方政府不知情?

      工商局作为政府主管市场监管的职能部门,承担着引导和促进企业发展的重要责任,死磕企业似乎说不通。但现实中还真有这样的工商局,而且还真“磕死”了企业。

      最近,媒体报道称山东临沂市河东区工商局因拒不为改制企业办理营业执照,官司被诉至最高法院败诉。在长达8年的诉讼中,企业终因资不抵债而倒闭。临沂河东区政府12月19日回应称,已成立联合调查组,对相关案件进行调查核实,并针对案件中反映出的行政违法行为,将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绝不姑息。


曾经的酒精厂厂址,如今芦苇丛生,一片狼藉,马春涛( 马春亮弟弟 )感慨万千

       企业到底是怎么被磕死的,旷日持久的诉讼案件又是怎么来的?据媒体报道,2002年由于国家政策调整,大量集体企业按要求改制为私营企业,改制后债务债权由个人承担。山东省临沂市芝麻墩福利酒精厂厂长马春亮提交完酒精厂改制材料后,临沂河东区工商局将酒精厂注销,却不为改制后的企业办理营业执照。给出的理由是未提交“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拥有上百名员工的改制企业成了“黑户”停产停工,投入数千万元的机器腐蚀生锈,之前每年纳税数百万元的企业,调头走向死亡。

       多次申请营业执照未果的马春亮于2005年提起诉讼,将河东区工商局告上法院。案件历经河东区法院、临沂市中院、山东省高院、最高法院审理后最终认定,河东区工商局不予办理营业执照行为违法。原本正常生产的企业,就这样被磕死了。2017年6月22日时年57岁的马春亮,在打行政赔偿官司期间突发脑溢血死亡。

       既然官司打到了最高院,而且确定工商局败诉了,那么其中的是非曲直就不需要讨论了,对于公众而言,更希望知道的是:本来差不多是企业“娘家人”的工商局,缘何要死磕企业,而且直接把企业磕死了?工商局这么死磕企业,当地党委政府知情吗?如果是知情的话,又怎么无视工商局如此乱作为,为什么没有断然采取组织和行政措施,使政府部门磕死企业

最高院在裁定书中明确,“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是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开工生产的前提条件,而非颁发营业执照的前置程序。”这是最起码的常识,作为职能部门的工商局根本不可能不知道这样的常识,更不可能不知道如此不作为是违法行为。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工商局的行为显然是不可理喻的反常行为,也根本无法按正常的逻辑思维来理解。而同样不可理喻的是,既然企业与政府职能部门,“吵”到这样的程度,官司都打到了最高院,作为地方政府不可能“两耳不闻窗外事”,为什么也保持沉默,任由工商局乱作为到底?须知,在各级政府看来,招商引资是至今依然被视为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发展企业都是“香饽饽”,尤其在当时的形势和条件下,还显得更为迫切。政府怎么能够容忍工商局,如此死磕现成的且生产形势正常的企业,组织上怎么没有展现出“不换思想就换人”的态度,任由职能部门无厘头地糟蹋营商环境?

       虽然当时的工商局实行垂直管理,但服务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是大局。河东区工商局缘何死磕企业,河东区政府又为何置之不理,都应该有并不简单的内幕。公众期待答案尽早揭晓,但从确保调查结论的公正和客观考虑,宜提级调查,由河东区政府牵头调查或并不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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