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老将成“硕鼠”,是怎么“肥”起来的?

      在反腐战线工作25年的老将,竟贪腐1个多亿,成为贪官中的“硕鼠”。这样的贪官及其腐败故事,实在太刺眼了。

      今年4月落马之时,潘福忠履新出任长海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职务仅5个月时间。之前在大连市检察院反贪局、市纪委工作25年,历任大连市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侦查二处处长,大连市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副局长,大连市纪委、市监察局第七纪检监察室主任,大连市纪委、市监委第十三纪检监察室主任等职务。从简历就看得出来,长期从事反腐工作,称其为反腐老将,是名符其实的。

       众所周知,贪官之所以成为贪官,就是利用职权之便以权谋私,通常更多地表现为“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把权力和行业资源套现成金钱或其他财产。这也很好理解,毕竟在“一亩三分地”里,自己是拥有话语权的。但是,潘福忠的情况显然有些特殊,因为长期从事反腐工作,那就产生了值得追寻的有趣问题,即潘福忠是依靠什么“肥”起来的呢?毕竟潘福忠所从事的工作,既不像“传说”中的“肥缺岗位”,当然也不属于所谓的“高危岗位”,手头并没有炙手可热的资源可以“套现”,即至少从表面上看,是可以视作“招恶”的工作,并不具有其他职务或岗位那样“吃山吃水”的优势。

但是,检察院公诉书中的指控表明:潘福忠在1999年至2019年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他人共同收受11226.42万元人民币,单独收受1290万元人民币、72.6万美元及价值3.84万元人民币金条十二根、价值4万元人民币山水画一幅。这些情况和数据都清晰地说明,潘福忠的腐败堕落,所走的依然是“利用职务便利”,所有贪官都走过的“道路”。那么潘福忠作为处级官员,是怎么“利用职务便利”,又是怎么实现小官大贪,把自己养得这么“肥”,无疑是该案被关注的看点。

       新闻报道没有披露更多潘福忠具体是如何腐败的信息,也就留下了联想的空间。如果按照通常的逻辑推理和想象,既然潘福忠长期从事反腐工作,其贪腐当然也必定仗了“近水楼台”的优势,与反腐工作有着密切的关系。而最可能的途径,就是为贪官提供“帮衬”,否则谈不上“利用职务便利”。这样联系起来思考,这起贪腐案件就显得有些“恐怖”。潘福忠给贪官提供了“通风报信”,使他们轻松地实现串供或串联?或者直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使贪官减轻罪责,甚至直接免除罪责?可能的情况应该还有更多,但不外乎当“内鬼”,使贪官逃脱或者减轻处罚,否则无从想象如何“利用职务便利”。那么,有多少贪官通过“进贡”得到潘福忠的关照呢?随着潘福忠贪腐案件被公诉,相信“内幕”也得揭开,是否有贪官因此被重新关注或“倒霉”?当然潘福忠何以能够潜伏25年,更值得说叨了。

      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反腐老将成巨贪,这个教训够沉重,这是个非常典型的案例。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有着特别重要的警示和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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