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见扶人被讹,真不能对讹人者怎么着吗?

    11月14日,浙江省温州市。朱女士骑电动车摔倒,司机刘师傅下车帮扶,但被朱女士说是刘师傅驾车撞了她,所幸行车记录仪记录了经过。在视频面前,朱女士承认了事故与刘师傅无关。

       如此情景,已然了无新意了;这般手法,更是老旧得掉牙。无论现实中频繁真切地出现,还是央视春晚小品的艺术演绎,这种差不多妇孺皆知、家喻户晓的讹人套路,国人可谓了然于胸,如今依然有人拾人牙慧,不嫌丢脸地熟练运用,实在是有些难堪的。

       我们不妨假设下,如果不是行善扶人的刘师傅,通过行车记录仪及时还原事实真相,进而自证清白,那么几乎可以肯定,双方经历唇枪舌剑的“公婆理论”,以及警察依照程序开展的调查是注定少不了的。而这样的论战和调查,除了耽误刘师傅的正常出行,那份行善的好心,被怀疑和糟蹋的烦恼,更是无以言表的吧?

       诸如摔倒这种生活小事,原本寻常得可以忽略不计,而旁人出于好心出手相助,也是心底的那份善心和正义使然。这种情景的演绎,是世间纯真和美好感情的自然流露,堪称弥足珍贵。但是,因为个别人的私心,使得这份感情和信任,屡屡经受骚扰和破坏,更使得“扶不扶”这样的小事,成为令国人纠结的难事,多少都抑制了国人行善的激情和冲动。这种事情的蔓延和扩散,除了陡增寒心,进而使人与人之间变得更加冷漠,还真想不出有什么好的结果。

刘师傅算是庆幸的,毕竟有行车记录仪说话,现实中或许没有那么多幸运,更多出手相助者,基于现场的突发情况,恐怕根本不会考虑那么多,那么遭遇“引火烧身”的机率就高了。从内心的正义和情感而言,真的特别不希望,这种行善被讹的纠纷,只能由仪器自证清白,而应该有仪器之外的机制遏制,即形成使人不敢讹的机制。当然该案件中朱女士的讹人情节,大抵属于轻微之列的,因为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刘师傅本人或者执法机关,都不能对她怎么着,大概率是不了了之。这也恐怕是朱女士们,有恃无恐的原因。假如能够从法律的角度,对讹人者给予必要的惩罚,至少对改善行善环境是有益的,毕竟这种没完没了的讹诈,不仅看得令人心烦,对社会风气的破坏更是不可小觑的。

       社会需要“该出手时就出手”的行侠仗义,更需要有利于出手者“出手”的氛围和保障,而不能有太多后顾之忧干扰。类似这种扶人被讹,哪怕是对讹人者记入不诚信记录,也多少能够提高讹人成本,进而掂量讹人后果而减少此类折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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