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送土地索房要车,贪官“大方”没人懂?

      日前,山东省泰安市中院公开审理了山东省人大常委会财经委员会原主任委员刘士合涉嫌受贿案,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万元,受贿所得赃款及受贿房产出售后所得收益予以追缴。

       教师出身的刘士合在1986年31岁时顺利转向仕途,出任沾化县文教局担任副局长,从此平步青云,最后官拜正厅级,直至2018年6月即退休次月黯然落马。刘士合边腐边升的典型人物,其贪腐史始于2000年担任邹平县委书记,至2018年5月从山东省人大常委会财经委员会主任委员岗位退休,近20年受贿238次,折合人民币5589.89万元。这“潜伏”功夫也算是了得的。

       刘士合的“贪绩”,有部分卖官收入,但“大头”则来自企业的“围猎”。从其贪腐交易的细节和经历看,其实组织上按理是能够也应该早就发现猫腻,进而采取断然措施的,缘何能够被不断地“带病提拔”,个中原因或有继续挖掘的价值。这种研判的依据,是基于刘士合“大方”得极不寻常的官商关系。 

       邹平县在2003年底出台招商引资政策后,邹平某科技公司负责人王某请刘士合吃饭,双方在饭桌上达成“合作生意”。刘士合想给大学毕业后在北京工作的女儿买套房子,王某则告诉刘士合想在邹平买地,刘士合哈哈一笑就答应了。之后王某兑现承诺,出资270余万元为刘士合购买了北京某高档小区面积290平方米房产1套,得到刘士合“回报”的“零地价”土地200亩。2007年初调任菏泽市任职后,刘士合又从中斡旋,帮助王某将200亩土地和仓库,以3000万元价格转让给其他企业。刘士合则找了个非常“优雅”的理由,向王某索要了价值25万元的汽车。

  早年各地为发展经济,“八仙过海,各显神通”,推出招商引资为优惠政策,竞相压低土地价格,甚至以象征性的土地价格,吸引客商投资的情况时有所闻。但刘士合更加“大方”,以招商引资的名义,“白送”200亩土地给当地现成的企业,而不是引进企业,这种情况实属罕见。当然名义上的“白给”,对王某来说倒也不是没有成本的,毕竟被刘士合索要去近300万元价值的房子和车子。不过这点成本,与之后3000万元转让所得来看,自然是不成比例的,双方之间终究还是体现了“互惠互利”的“商业原则”,刘士合不过是拿国家利益做人情罢了。

       王某“白拿”200亩土地,并在刘士合调离后迅速转让获利了结,实际“利用土地”不过3年,“空手套白狼”玩转招商引资政策的猫腻,就像和尚头上的虱子。组织上缘何不懂刘士合的“大方”,并对这种“阳谋”套路视而不见且不断提拔,是这个贪腐案件留下的问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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