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安康市汉滨区新城街道育才社区张贴的养犬通告,出现20多处错误,被媒体曝光后,引发舆论哗然。

这份出错的《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犬类管理的通告》,错得确实堪称奇葩。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被写成《中华人民共物防疫法》,“犬只”写成“犬值”,“饲养犬只”写成“思想全职”,“犬只排泄物”写成“大只排泄物”,“宰杀”写成“幸杀”,“防疫合格证”写成“防信合格证”等。这样的差错,哪怕外行人都看得出来,只能算是低级错误,可以肯定工作人员工作不在状态,是心不在焉或者说漫不经心,在工作表现上的反应,还真是说不过去的。


按照官方给出的权威解释,育才社区工作人员将养犬管理通告内容通过扫描提取电子版发给广告公司,在未对广告公司打印内容进行认真校对的情况下印制20份,先后在社区张贴7份。汉滨区纪委介入调查并责成新城街道办纪工委对3名社区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但是,从实际情况看,仅仅把板子都打在社区工作人员的屁股上并不合适。
“一字入公文,九牛拔不出”,说明公文具权威性和严肃性,要求严谨规范。通告属于行政机关的法定公文,这份通告的落款单位也是“汉滨区人民政府”,这是有发文资格的单位。从通告的内容看,这又是属于周知性且适宜公开张贴,需要广而告之且达到家喻户晓之目标的文件,通常都以单独印刷成适宜张贴的式样和规格,分发到基层张贴的,通告上还应有可以公开张贴,以及是否使用发文单位印章的说明。这就是说,这样的公文按理要由发文单位事先印刷,并对通告的大小规格等方面都严格把关,制作成公文成品发给基层单位张贴,而不是由基层单位各自印刷。否则可能造成字体、纸张版面大小标准和规格等方面的混乱,进而损害公文的严肃性。
如果从这样的要求和官方的处分决定看,发文单位其实没有发布可以张贴的通告,而由基层社区自行印刷,显然工作上存在着“偷工减料”的问题。但处分决定对此没有只字的说明,而只是对自行印刷通告的社区相关工作人员进行问责,把责任完全推给了基层社区,这显然不够客观和公允。社区工作人员责任心缺失固然有错,也是无法否认的,但这个低级错误显然也有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偷懒”的责任,而不全是基层社区造成的。如果进行问责,也不能“厚此薄彼”,而宜应问尽问,否则就不够公平,也缺乏说服力。
工作上出现不可原谅的差错,进行问责当然也是必要的。但问责需要严格区分责任,坚持实事求是和不枉不纵的原则,体现不偏不倚,使被问责者心悦诚服,方能起到必要的警示鞭策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