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长当庭怒斥地方政府,咋被广泛点赞?

     近日,“最高法审判长当庭怒斥地方政府漠视强拆”的视频引发广泛关注,尤其是获得广泛赞誉。原来今年2月,郴州市北湖区政府不服此前湖南省高院认定其拆除房屋行政行为违法的判决而申请再审,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组织各方询问的庭审画面。

      从方便理解考虑,需要来个长话短说,把事情的起因,在这里作简单的复述:袁作权、黄晓泉曾诉郴州市北湖区政府采取紧急避险措施拆除房屋行为违法,一审二审法院均判决北湖区政府的行政行为违法。两案经湖南省高院审理认定,政府依然不服判决而申请再审。那么,审判长缘何怒斥地方政府,又如何被广泛点赞呢?

      当地政府原本试图拿相关企业出具的“自认拆迁”证明,撇清与自己的关系,把强拆的责任推给企业。审判长认为该行为不合常理和法律规定。如果该事实成立,政府对这样严重违法甚至涉嫌犯罪的行为缘何没有进行追究,点破公司承认自己违法强拆实际是“背锅”;质疑地方政府为何不追责,点明当地政府要对辖区发生的强拆负责,而非与本案“无关”。指出企业没有权力强拆房子,政府也没有权力强拆房子,只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这实际上意味着,案件的是非曲直非常明确,作为政府根本就没有底气提出再审的要求,庭长对政府这样的表现肯定不解,怒斥实属忍无可忍,于是把庭审现场变成了法律知识普及的课堂,直接给点破地方政府法律常识缺乏、法治思维缺失的问题,半点面子都没给。地方政府本来是要通过再审挽回自己之前一审二审输掉官司的面子,这差不多有点“胡搅蛮缠”的感觉了,而结果却完全超出预期,或对提出再审之要求后悔不已。

  当然案件除了暴露出地方政府法治思维缺失的问题,实际上还暴露出爱民情怀缺失的大问题。相关公司签完合同,就把人家的房子给拆了,还把人家连夜赶出去了。审判长因此质疑政府,“老百姓还有一个安全的环境和秩序吗?我们的法律在哪里?”庭长“透露”的案情细节显而易见,百姓正常的生存条件因为强拆而失去了,尤其把人连夜给赶走的行为无法容忍,这不仅是非常严重的侵权行为,实际上暴露了地方政府缺失起码的爱民情怀。庭长在庭上旗帜鲜明地捍卫了公众的权益,自然被叫好点赞。

       强拆之类的新闻,其实之前已然屡见不鲜,但鲜有这样旗帜鲜明地支持公众的声音,更没有庭长怒斥政府的。这显然是设立巡回法庭所带来的新变化,也令公众实实在在地感受到司法改革的实惠,被疯狂点赞真是这种心声的反映。案件对社会所产生的影响,或将具有标志性的意义,也令公众对司法改革有了更多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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