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官发火也发财,坏脾气如何惹人爱?

      随着反腐斗争深入推进,贪官应声落马并受到惩罚成为常态。官方公开披露的腐败案件,把贪官的贪腐细节给抖落出来,有些贪官的腐败花样,真要刷新公众的认知。

     《检察日报》10月15日披露了政协甘肃省委员会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原副主任火荣贵腐败案,受贿行贿的细节就令人叹为观止。向火荣贵行贿的官员,不完全是为升官发财,而是因为害怕火荣贵在工作中故意刁难,在公开场合羞辱、批评或辱骂自己,即纯粹的“破财免灾”。

  领导批评犯错或工作不力的下属,原本是天经地义的,是领导正常履行职务的表现。但对能贪又敢贪的火荣贵而言,把这个权力也发挥和运用到极致,竟然与某些下属达成默契,把批评也物化成受贿的机会,这倒是闻所未闻的,或许算是火荣贵的发明或创造。火荣贵原本姓火,火是其与生俱来的“自然资源”,似乎天生带火又多“火”,而从国人的语言习惯来说,羞辱、批评或辱骂之行为,通常也可以俗称为“发火”或“发脾气”的。这火荣贵“发火”,感觉还“师出有名”。

  火荣贵多“火”,而且发现“发火”也是敛财之商机;下属知趣地心领神会,发现行贿乃使火荣贵“熄火”之最佳方法和手段。上下级之间就此在这个问题上达成默契,火荣贵的无名“火”定然是越发越多的。火荣贵之“发火”,也是“事出有因”了。诚所谓“人如其名”,这火荣贵真是火也火了,荣也荣了,贵也贵了,但终究因为没能把持得恰到好处,而是都过了头,以致物极必反,应验了乐极生悲的古训。

       因为上级官员掌握着下级官员的“命运”,下级官员对上级官员低声下气、俯首贴耳的,现实社会中确实不少。平心而论的话,如果只是被上级官员出于公心的正常批评,相信被批评之人红红脸、出出汗也是能够接受,并扛过去的;但是,如果上级官员要借批评包裹私心,以羞辱或辱骂的形式对付下级官员,那恐怕心智正常的人都会受不了。因为这所谓的批评,已经不再是真正意义上的批评,而是人格侮辱,在火荣贵看来更是要钱的信号。非常可惜的是,那么多官员基于“人在屋檐下”的现实,或过分看重纱帽带来的利益,未能对来自火荣贵的侮辱和讹诈,表达应有的愤怒和立场,而是毫无脾气又费尽心机地看其色,揣摩其真实意图,进而以行贿的手段和方式投其所好,使自己与火荣贵成为“一根绳上的蚂蚱”,既扭曲了人格,更自觉不自觉地堕落了。

      贪官靠发火敛财,或许属于比较极端的个案,但案件带给我们的思考是非常沉重的。如果官场没有正常的民主氛围和监督机制,哪怕是某个官员爱发火之坏脾气,都能成为腐败媒介,破坏政治生态,教训不可谓不深刻。

点我了解更多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