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发生的江苏无锡高架桥侧翻事故,已经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经初步分析,上跨桥侧翻系运输车辆超载所致。苏州市紧急通知,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加强“百吨王”车辆查处力度,加大对普通公路收费站超限车辆查处工等。

车辆超载其实是个长期存在的老问题,各级政府还设有专门治理车辆超限超载的领导机构,就足以说明问题的长期性、严重性和危害,。而发生在无锡的这次事故,则以重大人员和财产损失的悲剧形式,在互联网信息时代,地把这个问题的严峻性,展现或“举报”在国人面前,引发空前的关注和议论。
即使从普通公众而非专业人员的视角,观察车辆超限超载问题的危害性,至少有两个方面的危害是显而易见的,这就是:严重破坏交通道路设施,损害道路设施使用寿命;引发交通事故,造成人员和财产损失。这方面的相关报道,经常见诸媒体,由此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更令人触目惊心,超限超载已成公路第一杀手。
苏州市从这次事故中吸取教训,迅速部署加强“百吨王”车辆查处力度,其实举一反三应该是全国性的事情,而非苏州一隅所面临的问题,相信后续的排查隐患活动,将陆续次第展开。这样的排查当然是必须的,但说到底,终究还是“亡羊补牢”的被动应对,毕竟损失和后果摆在那里,在我们国家,通常有“为时未晩”的宽慰。当然相比于无动于衷的反应,这样的紧急排查当然是正确态度,只是这样的排查,如果只是应景式的履行程序,而不是着眼于治本,那么充其量只是减少些事故隐患,依然是治标不治本,不能从根本上根治顽症的。

因此,从国家层面有必要从超限超载问题产生的根源上着手,思考和出台真正管用的举措。尽管造成超限超载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诸多新闻报道披露的情况看,还牵涉不少腐败案件,广州市从化区交通执法局局长赖重飞腐败案件就相当典型。但最主要的原因,恐怕还在于经营成本。运输单位或车主明知超限超载违法,依然铤而走险,是相应的经营运输成本太高,希冀
通过这种违法的办法,赚取更多的利润。赚取更多利润当然不能成为违法经营,并逃避责任的理由,但作为问题存在,却是不能不引起重视的。
治理超限超载,除了思想上重视,并注重治本外,如何加强监管执法的科技含量,提高执法效率,也应该是重要的切入口。如四川货车须地磅称重后再上路的经验,南京市年底前将设50处超限超载不停车检测系统,实行全天监控,都不失为技术监管执法的有效手段。悲剧总是不该发生的,但愿这次发生在无锡的事故,能够成为治理超限超载的标志性事件,而不再使事故悲剧频频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