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要有感动的力量

高三最后一天上课,我去教学楼里转了转。下课时,学生们没有像往常一样说“老师再见”,而是鞠躬:“谢谢老师!”老师挥挥手,说:“我们会再见的!会再见的!”简单而温暖,教室里响起了一片掌声。

我顺手录了这段视频,发到朋友圈。很多人留言说,非常感动

 

其实,在校园里,这是很普通的事——但又的确让人感动。我也是因为感动才会掏出手机去拍的。发到朋友圈,也是要和别人一起分享这份属于教育的感动。

教育,应该有感动的力量。这是我很长一段时间的感受,这次则更加明晰。虽然我们不能把学生彻底从题海中解放出来,也很难让学生从目前高度功利化的教育中获得很多人性的、成长的力量,那么,让他们——首先是要让我们——从教育中获取感动的力量,或许可以从感动出发,引领他们走上心灵和人格生长的道路。

一次感动,或许就是精神的一次萌芽。

什么是感动?词典对“感动”的定义是,思想情感因为外界事物的影响而激动,引起同情或向慕。这个定义简要勾勒出了感动的机制,但又太过简略。感动中所涌起的情感,除了同情、仰慕,还有爱、温暖……教育的感动,属于情感教育的范畴。我们可以把情感教育分成两个方面,一是正面情感的培养,二是负面情感的澄清。感动毫无疑问属于前者。

感动中涌动着人的力量。感动带来情感的涌动,而情感正是“人类精神生命中的主体力量”(朱小蔓,2001)。马克思也说过:“情感是一个精神饱满为自己目标而奋斗的人的本质力量。”本质力量,这个断语,不可谓不庄重。儒家重视情感,荀子《正名篇》说,“性者,天之就也;情者,性之质也。”对“性—情”的关系做了界定:天性是人天生的东西,情是天性的实质内容。李泽厚先生从儒家哲学中提炼出“情本体”的观念,也是在强调情感对于人的本体意义。感动所带来的正面情感,是真正属于人的力量,是一个人最终形成正面的人格的力量。正如心理学者丹森所言,“一个真正意义上的人,应该是一个有情感的人。”一所真正意义上的学校,也应该是一所有感动、有情感的学校。

感动来自丰富而敏锐的感受力。我们会因为“伟大的伟大”而感动,也是因为“细微的伟大”而感动,我们会感动于一个坚守岗位的老师,也会感动于一片叶子上的晶莹露珠。感动是丰富的。感受,首先来自感受力。人要有感受,才能感动。感受,又是一种内省的体验能力。当我们看到一位老师和学生离别而感动,前提是我们有离别的体验。还要有同情的能力,我们看到别人的别离,便能从那个离别的场景中体验到同样的忧伤。人格智能理论的提出者加登纳同样认为,人有内省智能和人际智能,内省智能是个体对自身体验的自我认知,人际智能是个体对他人体验的一种认知。在感动中,这两种智能缺一不可,互为作用。

感动也是美的。我很有幸,曾经从诗歌实践中知道什么是美。优秀的诗歌,和低劣的诗歌的区别,不是有没有情感,而是情感表达是否有适当的形式。在诗歌练习中,我比较倾向于日常生活中的情感表达。相比表演化的情感表达来看,日常化的表达更能打动人。因为它更真实,更细水长流。情感需要仪式化,但不能过于仪式化。“哀而不伤,乐而不淫”,是儒家所倡导的情感表达,也是真正能够让情感走进心灵的适度。那些让几百上千名学生在操场上给家长洗脚的人,无疑是缺乏审美的情感感受力的。

教育,要有感动的力量。除了“感”之外,还要“动”。一方面,情感本身也是教育的目的。正如朱小蔓教授所说,情感教育就是关注人的情感层面如何在教育的影响下不断产生新质、走向新的高度。而另一方面,情感要激发行动。感动中所涌动的美好的情感,会引导学生努力成为一个好人。而教育,要像苏霍姆林斯基说的那样,让学生体验“做一个好人”是最大幸福,并努力去做一个幸福的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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