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得起放得下的书

决定开始写一些字的时候,有点冲动,只是觉得不应该浪费了看过的书,尤其是那些非功利的书。如果不写一点感想出来,总觉得那书就囫囵吞下去的枣,或者猪八戒吃的人参果,吃倒是吃下去了,却咂摸不出味道。

 

说来惭愧,我活了这许多年,倒是最近才开始看一些稍微“文学”的书。以往虽然也不全是在学习,课余时间看的那许多许多的书,也只能勉强算是杂书,左不过是些言情小说、侦探小说、漫画、杂志……这些书不能说是毫无营养,只能说是及时行乐,就像是夏天的冰可乐,喝的时候爽快是爽快,但是却并不解渴且毫无营养,更会让人发胖。但最让人恐慌的是,这爽快的感觉会让人上瘾的(尽管我不喜欢可乐,但是身边很多人非常喜欢),是拿得起却放不下的书。这些小说漫画,是最知道什么是读者想看的,吊着你的胃口,把“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变成了一棵鲜嫩的胡萝卜,吊在你的眼前,让你不得不一直看下去。

 

所以,自从我知道这世界上还有这些杂书之后,我和爸妈的侦查反攻游击战就贯穿了我整个中学时代。尽管现在的我已经博士毕业,他们回忆往昔的时候,还是总说“当年你高中但凡再努力点,少看点小说,高考的时候肯定能考得更好。”我也总是无法反驳,毕竟,谁能反驳“如果”呢?还有很多人知道了我的学位后,总是会感叹一句“你一定特别爱学习吧?”我开始还会真心说明“我并不爱学习,只是考试走运。”但是大家都不相信,我也就不再说了。教科书之于我,是功利的,是想要摆脱的,但是理智告诉我,如果我不学会这些东西,我是绝对无法摆脱的,因为它们会因为你的“没学会”而一直出现在你面前,直到你学会为止。所以我的解决方法就是:以最快的时间学会。它们,是我不想拿起且总想放下的书。所以在看这些文字的爸妈,相信我,中学的我哪怕不看小说,也会有其他的营生来填满非学习时光的。

 

现在的我,喜欢上了散文、杂文、随笔、短篇小说,一个是因为长篇的小说看了太多总想换换眼;二个是因为我终于能理解当年我爸的那句“能用十个字就不用一句话写作”的灵魂;三个是因为我想要看一些拿得起放得下的书。我随时可以开始,也随时可以结束,会被某个句子所感动,但不会被牵着鼻子走,我开始能够跟书交流对话。风和日丽时我读一点汪曾祺,无聊的时候我读一点十日谈,心情烦躁时我拿起林清玄,总之不管什么时候我都可以随时拿起一本书和它唠个十块钱的。

 

拿得起放得下总是被誉为一种人的美德:当机立断、敢做敢当,同时,也洒脱、淡然、不执著。拿得起放得下也是一种书的美德:不咄咄逼人、不埋藏陷阱、不歇斯底里,它淡然、自由、闲云野鹤、自在无为。它从不大声呼喊“快来看我”,它自淡然自处。你来了,就招待你一杯清茶,你走了,也不恼,就继续自在地过。我就在这一拿一放之间长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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