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都曾经小小地取笑我,说我好骗,原因是不管他们讲述了什么离奇的故事,只要说一句“真的!”再配上一双“真诚的双眼”,我便毫无疑问地信了。要说我没有分辨力的话,也是不对的,那离奇的故事我也知道是离奇的,只不过我总是觉得自己所认识的世界是小的、狭窄的,便于那些“离奇怪诞的世界”的事情总是好奇与相信的。就像是很久以前,如果有人讲“有一个地方的人,眼睛是蓝色的,头发是红色的”定会让人以为犯了癔症,兴许还要抓住关起来,到了今天,别说蓝眼睛红头发,便是红眼睛蓝头发也不是什么怪事了。
都说艺术来源于生活,小说家们创造的那些生动精彩的人物,多数都能在作者的身边找到原型。如果让想象飞开去,那些或唯美或恐怖或光怪陆离的世界,也许真的在过去的某一天曾经出现过,或在未来的某一天也真的能被看到,作为一个渺小的好奇听者,我一直是这样坚信着的。
回到自己的生活,每一个人都是生动的个体,若说是一本书的话,那每个人的一生大概都是一本传记小说了。你我都是自己小说的主人公,这小说或跌宕起伏,或平淡温馨,或喜或悲或悲喜交加。也有一些认识的人曾评价我“自我”,说我不怎么在意别人的看法,大抵在我的意识里可能我一直认为自己拥有“主角光环”的罢。小说的主人公不论做了什么事,大约都是为了后续的故事情节做铺垫,他们的作为并不会为某个配角的意志而转移,毕竟,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你,不是那个配角。至于那个配角,亦或是龙套,他们自有他们自己的书,我们在那一本书里,也是一个配角或龙套,甚至也许连个角色都没有呢。
就拿摔跤来说,曾有同学问我,为什么从不在意大庭广众下摔跤出了丑?我记得我是这样说的,如果我是在一大堆朋友面前摔了跤,那不用在意,因为他们一定见过我比这更夸张好笑的一面;如果我是在一大堆陌生人面前摔了跤,那更不用在意,因为他们一定转眼就忘记我了。是了,现在回想起来,那个时候我一定是自定义为一本幽默诙谐的马克·吐温式小说了。
如果一个演员做了主角,那大概率他会要求一直做主角的,但我们不一样,我们只能是自己这本小说的主角。到了别人的主题曲里面,我们就是配角,是龙套,甚至只是一个听者。所以,当我们做主角时希望身边有什么样的配角或龙套,我们也要学习去做一个那样的。做一个安静的龙套,不招人嫌也乐得清静。在自己这一本书里待久了,聚光灯下的时间长了,人总是要生出些疲倦来的,这时便可以去别人那本书里做一个无足轻重的龙套,甚至给自己放个假,做一个连出场都没有的听者又有何不可呢?
要学会做主角,也要学会做一个龙套。至于我,我依然会在余生做一个“好骗”的听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