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个人征信业务者不该先失信

从事个人征信业务者不该先失信

这个事情可能没有表面那么简单,推测后面应该有着晋商消金持牌金融机构,同一些无牌无资质的放贷机构合作,下放征信登录权限,以及涉嫌高利放贷的违规违法行为。2018年正是违规网贷最猖獗的时候,所以这笔贷款本身就有问题。

16.2万借款,36个月还清,已经还了近27个月,但是最终还要还款7万余元才能结清。这是一个典型的高利贷款。事主王女士遇到的江苏南通晋商消金的分支机构有可能是假的。如果是真的,那么晋商消金涉嫌违规设立分支网点,无资质放贷。如果是假的,那这家机构也是同晋商消金合作的,是被默许挂牌的。因为最终房女士合同和征信,都是同晋商消金签订的。

央行征信机构严厉禁止各金融机构下放征信登录权限,也就是说不容许金融机构将这个写征信的事情交给其他无牌机构登录。而此次的事件应该不是晋商消金内部工作人员敢做的事情,那是谁呢?大家可想而知,大概率是那家无牌的放贷机构干的。“专业做鸡10年”,谁这么大胆妄为,难道不怕坐牢吗?

这件事情其实可以上升到刑事案件的。因为这是央行严肃的个人征信系统,是可以被人查询的。这种严重污蔑客户的行为,其实构成了形式上的诽谤罪。那么如果想知道真相,其实当做刑事案件来进行处置,可能大家更容易看到真相。

建议事主王女士,千万不要被这家金融机构给和谐了。真相是一定要追究的,民事的赔偿是一定要要的,刑事的担责也是要对方找到当事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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