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放纵”的女行长被双开,执掌千亿银行多年,将其当提款机

      日前,经中共青海省委批准,青海省纪委监委对青海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原党组成员、巡视员、副局长王丽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并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如果论数量多少,这些年落马的形形色色的贪官,已然指不胜屈。如果论职务大小,王丽这个级别的贪官,既不算大也不算小,在芸芸贪官中本不惹人特别关注,但这并不影响王丽的关注度。媒体在报道王丽案件时,以“‘生活放纵’的女行长被双开”为标题,显然有“标题党”之嫌。因为从披露的问题看,说王丽“生活放纵”明显是挂一漏万,其实就是“一无是处”。媒体突出或放大“生活放纵”的问题,无非是俗套地制造吸睛效应,拿贪官绯闻赚眼球和流量罢了。


既然堪称“一无是处”,王丽的问题之多、形象之差、性质之劣和影响之坏,也就自然可以想象,无需费墨绕舌了。对于大多数读者来说,相信更对王丽案件背后的问题感兴趣。因为王丽“对八项规定置若罔闻,肆无忌惮聚钱敛财”“群众反映强烈,性质严重,影响恶劣”,“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严重污染破坏了青海银行的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从通报和媒体的这些遣词造句,也能“管中窥豹”。那么,这个“头顶生疮,脚底流脓”的贪官,组织上是如何“慧眼识珠”地选拔出来,又是怎么监管的?


       王丽自17岁参加工作,就直接当上干部。1994年3月成为国家外汇管理局西宁分局办公室主任,之后仕途亨通,直至官拜正厅级的青海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最后于2019年9月在青海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巡视员岗位落马。王丽堕落到这样的程度,当然有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但哪怕从党的十八大后算起也有数年时间了,更何况“群众反映强烈”,显然已经臭名远扬,组织上不应该也不可能没有察觉,怎么会坏到这样简直“不可收拾”的地步才被查处。


       建设廉洁政府,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目标,既有赖于官员自身素质和修养,增强“拒腐蚀、永不沾”的免疫力,更有赖于组织监管和制度约束,强化“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王丽长期腐败且“生活放纵”,实际上就是肆无忌惮了,也就很难说其善于伪装或潜伏,况且这样的理由,根本无法令人释怀或信服,是经不起质疑的。那么,组织上监管失之于宽和软,甚至熟视无睹、见怪不怪,或是不可否认的,否则又该如何解释这样“一无是处”的官员,会当成“宝贝”般的使用和提拔呢。


       “有权不用,过期作废”固然是错误的,但从有权就有责的角度来说,“有权不用”又何尝不是失责失职。像王丽这样明目张胆的贪官,如果仅仅查处王丽显然是不够的,唯有追究用人失察失责,才能强化用人的责任意识,避免王丽之类的奇葩腐败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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