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地大学生组队起诉苹果公司

两地大学生组队起诉苹果公司

非常棒,不论最终法院判决结果如何,都值得大肆称赞。北京化工大学以及上海东华大学的法学院学生们,分别组队将苹果公司告上法庭。他们控诉苹果公司利用自己的强势地位,使用格式条款剥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今年年5月,这两所大学的小组成员向苹果公司所在的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提出立案申请。请求判令苹果公司交付手机充电器;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100元并承担诉讼费用。现在已经开庭,庭上你来我往,争辩的不亦乐乎。苹果公司说是因为环保,所以去掉了手机充电器,但是作为一个合格的产品的提供商,他应该提供给消费者,可以进行持续使用的消费品。没有的充电器,电用完了怎么办?

我国今年1月1日颁布的民法典,专门规定。商家的格式合同,不能作为伤害消费者权益的抗辩理由。所以苹果公司辩称自己格式合同,消费者都已经看过了,其中已经明确标明不提供充电器,这一条是完全不成立的。因为不论使用苹果iPhone12Pro,如果没有现有的充电器,也无法正常使用快充功能,难道用完电之后就不能再用了?

现在法院还没有一审判决。但是不论如何我们都要为这些大学生的勇气点赞,他们面对大公司进行勇敢挑战,尤其面对傲慢的苹果公司,为所有用户争取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一件值得称赞的举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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