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辞退你故意调岗

小李办事效率工作能力都不行,大家都以为他会被辞退,可王总决定给他调岗,半年内几乎换遍了部门,终于在市场部发光发热了。

就有人疑惑的问王总呀,为什么不直接辞退了,而是花了半年的时间来给他调

岗,即使最终找到了他合适的岗位,成本不会太高吗?风险也挺大的,王总说:小李是一个有能力的人,只是你没看见。最后王总给大家讲了一个故事:

有一个男人没考上大学,父母给他找了个老婆结婚了,结婚后就在本村的小学教书,由于没有经验,不到一周就被学生轰下台。回到家后,老婆为他擦了擦眼泪,安慰说满肚子的东西,有人倒得出来,没必要为这个伤心。

后来他外出打工又被老板轰了回来,因为动作太慢。

这时老婆对他说,手脚总是有快有慢,别人已经干了很多年了,而你一直在念书怎么快的了?

他又干过很多工作,但无一例外都半途而废,每次他沮丧地回来时,他老婆总在安慰他,从没有抱怨。

三十多岁时,他凭着一点语言天赋做了聋哑学校的辅导员,后来他开办了一家残障学校,再后来,他在许多城市开办了残障人用品连锁店。现在他已经是一个拥有几千万资产的老板了,有一天他问自己的老婆:自己都觉得前途渺茫的时候,是什么原因让你对我充满信心呢?

他老婆的回答朴素而简单,她说:一块地不适合种麦子,可以试试种豆子,豆子也长不好的话可以种瓜果,如果瓜果也不济的话,撒上一些荞麦种子一定能够开花

因为一块地总有一粒种子适合它,也终会有属于它的一片收成。

世界上没有一个人是废物,只不过没有放对位置,一个人能走多远,由你的思维格局所决定。

 

拓展资料:

公司随意调岗如何依法维权?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5条的规定,变更劳动合同须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调岗是否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要看岗位的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劳动条件等是否与原岗位性质一致。

办案法官介绍,用人单位名为调整劳动者的客户,实则变更了劳动者的劳动条件,双方当事人在调整前应协商一致,否则劳动者则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项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建议劳动者在判断调岗行为是否合法的问题时重点考虑以下问题:

调岗是否基于企业的生产经营需要或因劳动者患病、非因工负伤、无法胜任工作、工作态度等因素导致,即调整是否具有必要性;

调岗对劳动者工作生活的便利情况是否有影响,如是否增加了劳动者照顾家庭、上下班的时间成本、交通成本等,如果有不利影响,企业是否给予补偿;

调岗前后的工资待遇是否持平;是否属于通过岗位调整达到变相辞退劳动者的目的等。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五条 【劳动合同的变更】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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