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光荣的“秦家大院”,是否违章建筑?

    反映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成效的纪实专题片《国家监察》,在第一集《擘画蓝图》中,首先披露了云南省委原书记秦光荣案的诸多细节。

     电视片是这样表述秦光荣问题的:走上领导岗位后,从未停止收受红包礼金,过年过节收拜年拜节钱,庆贺生日收祝寿钱,出国访问收补贴钱,搬家添丁收庆贺钱,用红包礼金当遮羞布,毫无顾忌聚敛钱财。不知道具体是从哪个“领导岗位”起算的,如果从1983年6月出任共青团湖南省零陵地委书记开始起算的话,那么至2019年5月落马,秦光荣的腐败时间长达36年。这样的腐败史,如此边腐边升的贪官倒也罕见,说不定创造了腐败史最长之纪录。

      如果说收受钱财相对而言还是“暗箱操作”的话,那么秦光荣在住宅上的贪图享受,可就要张扬得多了。电视片中说,秦光荣在北京通州的别墅面积约1200平方米,还在老家永州修建“秦家大院”,主体建筑面积约1600平方米,从画面上看飞檐翘角、奢华气派,颇具“皇家风范”。如此超大的别墅和大院,其实对官员来说,又何尝不是腐败的重磅“举报信”,秦光荣能够这般讲究排场,且做到淡定自若,暴露其肆无忌惮的本性,吃相实在够难看的。

      秦光荣的别墅是花巨资购买的现成商业性房产,还是购买地块修建起来的,因为没有更多细节披露,无从知晓和研判。但是,老家永州的“秦家大院”,应该是经过专门设计“量家定制”而修建起来,则是笃定无疑的。如此占地建造超面积的大院,有否经过审批,是否违章建筑呢?

秦光荣既是贪官,这“秦家大院”自然也连带着成为腐败的产物。在这种情况下,继续讨论“秦家大院”是否违章建筑还有意义吗?其实还是有意义的。其一,这么超大面积的建筑,严格说来是很难取得法定手续的,即场面上的正常审批程序就无法通过。除非地方政府慑于秦光荣的地位,根本就不敢说“不”,或者也有主动巴结拍马的意愿,直接违法“按需审批”,要占地多少就批给多少,提供“一条龙”优质服务。其二,秦光荣身为“封疆大吏”,认为自己有任性的条件,有着权大于法的劣性思维,根本就没把地方政府放在眼里,直接动土修建了;而地方政府看在眼里,或不便或不敢发作,或乐得送个顺水人情,就这样顺风顺水地建成了,涉嫌监管失职失责。从情理上分析,应该不外乎这两种情况。如此看来,这座超大的“秦家大院”,终究难逃违章建筑的性质了。

      如果“秦家大院”的违章建筑性质是确定的,那就涉及如何处置的问题,以及如何追究责任了。秦光荣的牢狱之灾自然是难免了的,那么地方政府有关人员,作为这座违章建筑的帮凶,会被连带着追究责任吗?从厘清责任而言,依法依规地落实责任追究,也是不可或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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