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网传吉林长春某小学召开家长会,有家培训机构工作人员上台宣传推销课程,被家长用手机拍下。南关区教育局就此发出通报:给予红旗小学及校长通报批评;给予班主任记过处分,调离班主任工作岗位。
尽管社会商业活动和商业广告,被禁止和杜绝进入校园,但这些年被媒体曝光的诸如此类情况,委实不少且可谓五花八门,备受舆论诟病。教育部办公厅于2018年严厉发声,发布《关于严禁商业广告、商业活动进入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紧急通知》。发生在长春某小学家长会的情景,则说明依然有学校我行我素,对《通知》精神置若罔闻,铤而走险,违规使商业广告宣传大摇大摆地进入校园,损害“净土”形象。

长春某小学家长会变身推销会,可谓从形式到内容都犯了规。从形式上说,推销会作为商业广告宣传自不待言,宣传内容又是动员学生家长让孩子参加补课,同样是违反规定的。在家长会上宣传补课的好处,动机和目的,都是清晰的,也够明目张胆的。更有微博自媒体披露,该小学的家长会,是每年必上演这一幕,往往本班班主任、任课老师还没开讲,校外外语课外机构的老师必先讲,主要内容是超前学,参加课外班的好处。如果这个情况属实,说明补课促销宣传,在学校和老师看来,比老师向家长汇报情况更重要。而且这种形式在该校,应该有着“优良传统年年传”的历史,而不是什么新问题了。
如果与学校屡屡违反规定的反常表现相比,南关区教育局的态度,则显然要淡定得多了。从网传的教育局通报内容看,称“有民办学校工作人员在六年一班教室内发表与教学内容无关的宣传”,并因此给学校和校长通报批评,给班主任记过处分,而并没有说明事件发生之原委。缘何不深入调查核实下,为什么被严禁的商业促销活动,在该校何以能够屡见不鲜?谁都知道,这个“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学校和班主任何以公然顶风违纪,难道就不需要深入调查下背后的原因和动机?如果不是互通款曲,要说其中没有点逐利的冲动和纠葛,令校长和班主任利令智昏,校长和班主任怎么可能如此心甘情愿地冒险“引狼入室”,落个“吃不着羊肉反惹一身臊”之结局?这显然不合逻辑,横竖都说不通啊。
学校公然为校外推销课程活动提供促销的舞台,而且表现出愿意主动背书的态度,实在有点露骨了。如果自媒体披露的“家长会变补课推销会”乃连续多年习惯之信息属实,则教育局也难辞其咎,这就更难说是解决问题的积极态度。如果不愿揭开盖子而是捂盖子,不查明导致问题发生的原委,那也就不可能根治问题,因为根本就没有“对症下药”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