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死亡”需自我证明还活着,这叫什么逻辑?

    微信公众号“龙视新闻在线”,1月1日报道了则无厘头事件,无论当事人还是读者,都觉得太给元旦新年的喜庆氛围添堵:

       黑龙江安达市羊草镇永富村村民高文彬,准备出国补办户口本时,竟被告知户口注销了,原因是2017年已经死亡。派出所户籍民警当着记者和高文彬的面,给出这样的原因:因为当年公安部下来一批死亡名单,也不知道管片民警怎么核实的,就根据这个注销的。而当年负责这事的管片民警调走了,真实原因还无法弄清楚。

       无论怎么说,自己明明活得好好的,却被告知已经死亡了,不管谁摊上这样的尴尬事情,都感觉很恶心很倒霉也很窝火。但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张文彬前些天还用身份证处理过交通违章并未受影响,而且大活人就站在警察的面前,警察竟给出这样的处理办法:要想证明自己还活着,需要村里的盖章证明,再拿报纸拍张照,还要找三个村里人来现场证明。

       其实类似“被死亡”“被吸毒”之类的事情,之前媒体也曾曝光过不少,似乎已经不新鲜了。但所有这些报道,给人的感觉是,善后措施都非常差劲,实在令人无法平静地释然。毕竟户口等身份信息,是公民最基本的个人信息,因为主管部门的错误操作,平白无辜地注销公民户口,必然会给当事人造成生活和工作上的困扰。只要有点换位思考的思维,这是完全可以想象到的。

按照通常的逻辑,对待错误的办法,应该是犯错方主动地纠错,并向当事人赔礼道歉,说声“对不起”原本就是小儿科的礼仪知识,以求得对方的谅解;如果造成严重后果的话,还应该给当事人赔偿荣誉和物质方面的损失。这是最基本的常识,也是不可或缺的态度。但不可思议的是,所有被曝光的责任单位,不仅没有因为自己的错误,向当事人表示应有的歉意,更没有主动纠错的积极态度和善后措施,反而让当事人不断地来回奔波跑腿,“求爷爷告奶奶”地央求纠错,既浪费时间更浪费物力,弄得心力交瘁,还满腹委屈无处诉。如同文章开头提到的高文彬之遭遇,警察轻描淡写得没有丝毫的不好意思,甚至连“自扫门前雪”的责任意识都没有。活人“被死亡”,难道不该自己查找原因,并主动纠错,还给当事人提出一二三的要求,那感觉好像犯错的是人家,自己反倒有高调的理由似的,简直不可理喻。

      “人非圣焉,孰能无过”,但对待“过”的态度,却有着境界高下之别。类似问题频频曝光,按理吃堑长智,并该有点自知之明了,缘何依然没有推己及人的思维,这样的态度实在无法让人恭维。自己“生病”,却要别人“吃药”,不要说对不起别人,又如何对得起眼下正在查找的“初心”?主管部门是否也该有个态度和措施,别让类似事件中的“老鼠屎”效应,糟蹋了队伍形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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