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县委报告工作写错县委书记名字,还有更尴尬的吗?

      县级机关部门向县委提交报告,居然写错县委书记的名字。看似小事情,却折射出作风大问题,尴尬得无地自容。

      最近,山东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就犯了这样的毛病。在向县委提交“县住建局关于莘督字73号通知落实情况报告”时,出现多处错别字和不规范之处,甚至把县委书记王峰的名字写成“汪峰”,王峰批示“我不是歌星”,看似调侃实则不怒而威。

       如果是普通老百姓,可能因为文化知识等多方面的缘故,未必知道或者写得出县委书记的名字,应该情有可原。但作为县级机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和领导,要说不知道或写不出县委书记的名字,恐怕就不好意思了。这倒还真不是马屁话。写对别人的名字,当然不论是官员还是平民,都是对他人最起码的尊重。县委书记在辖区的“一亩三分地”上,即使不说是知名度最高的人物,知名度终归是不会低的,毕竟电视、报纸乃至官方的文件,都会经常性地出现其大名,机关部门的工作,说得简单些就是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又岂能不知道县委书记的尊姓大名?

 从常理来分析,机关部门向县委提交的报告,通常至少要经历工作人员起草,领导过目审核把关,最后打印成文这三个步骤。督查通知中明确要求“经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加盖公章”,只要其中一个步骤认真点,及时发现差错,断不至于出现低级错误,直接把洋相百出的报告,摆上县委书记的案头,需要县委书记像老师改小学生作业般地指点出来。须知,“县官不如现管”,县委和县委书记,恰好是管得着机关部门的,居然还如此心不在焉地提交工作报告,对待其他工作是什么态度,也就更可想而知了。这样的结果是,白纸黑字的报告比群众举报更直观更直接,使单位作风问题暴露无遗。

       媒体以“县委书记怒了”作标题,突出问题的严重性。当然县委书记之怒,不能够理解为是因为冒犯了县委书记本人,而是因为“一张半纸的报告错误百出”“县委的督查件就是这么不严肃”,错得太离谱,以小见大,暴露的问题太严重了。如果县委书记对这样的作风问题都不震怒,那还抓什么作风问题?因此,县委书记直接批示,请“所有常委同志和副县长阅”,“工作作风,岂是小事”,要求“抓一抓”,都是情理中的事情,也是不可或缺的环节。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当有“资格”作为作风建设的反面典型,成为解剖该县机关部门作风问题的“麻雀”了。

       作风问题从来无小事,作风建设更需要落地生根。向县委报告工作写错县委书记姓名,暴露的恰恰是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的顽症痼疾。如果没有良好的精神状态和认真负责的态度,哪怕是个汇报材料都会留下难堪的笑柄,危害断不可小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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