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派遣工有好消息政策吗

一直以来外界对于劳务派遣的争议就是比较大的,因为劳务派遣工和正式工的差异非常大,薪资就是直接体现,这也让很多人为劳务派遣工抱不平,那么2021年派遣工有好消息政策吗?2021劳务派遣走向是怎样?劳务派遣工的将来好不好?下面就跟小编来详细了解一下吧!

2021年派遣工有好消息政策吗

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现在不少公司都有劳务派遣工,这些职工的工资收入与正式月供的薪酬有很大的差别。

其实,劳务派遣工的存在是有一定的价值的,对用人单位有积极的意义,简化管理程序,减少劳动争议,分担风险和责任,降低成本费用,自主灵活用工,规范用工行为。如果取消的话,会导致成本费用上升。截止目前,国家并没有说取消劳务派遣。

2021劳务派遣走向

2020年底事业单位改革已经接近尾声,其实对于派遣工来讲,他们面临的就是整个社会的去劳务派遣化。也就是说他们当中相当一部分人,绝对有机会跟用人单位直签。并且在某些行业已经有人实现了这个机会。

其实事业单位改革,是一个长远的改革,它的根本本质是利国利国利民的,所以事业单位改革,它不以目光短浅的人的意志为转移,有一些对立是没有必要的。

因为现在已经不是完全绝对的零和博弈时代,这个世界有更多的可能。人类有携手走向美好未来的可能性。事业单位改革的其中一个目的就是要改变,改变我们的管理。

事业单位之前主要是采用身份管理,就是说在以往同一个岗位,有的是正式工,有的是派遣工,或者其它身份的工人。那么这样一来岗位,工作,待遇它们三者之间的关系,究竟有没有因果关系?那就很难去理顺。当岗位,工作,待遇没有因果关系的时候,小编觉得是比较混乱的,也很难去进行一个很科学的管理。在这个情况下功劳是谁的?论功行赏的时候应该赏谁?这个标准是什么?恐怕很难讲清楚!

所以其实早在2011年四月份,事业单位改革的时间表就已经全部提出来了,到现在还差三个月就满十年了。这是一个涉及到100多万个机构,4000多万人的一次大改革。

从2011年开始用了四年的时间,我们才基本理顺和完成事业单位的分类。按照这个时间表,其实我们在2020年的年底,其实就应该是基本的理顺,和形成一个新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也就是岗位管理代替身份管理,但是因为疫情的影响,这个运行机制或多或少地推迟了。

有的事业单位就是一个大动脉,甚至比某些行政单位还要至关重要。在过去事业单位里面,有的部门并没有给有抱负年轻人太多的施展机会,到了21世纪以后进去的人其实形形色色,初心和动机已经不纯粹了,正是因为这个不纯粹,所以这个事业单位的改革依然是任重而道远,并且还在继续。

如何区别正式编制和劳务派遣?

1、薪资不同

劳务派遣和正式编制最大的区别就是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不同,这种合同的不同,归根结底还是工资福利等待遇的不同,派遣制人员一般要比正式编制人员的工资待遇低很多。

2、性质不同

劳务派遣以合同的形式确定事业单位与职工基本人事关系的一种用人制度,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单位的身份属性通过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确定。正式编制的用人制度是职工一旦被调入或分配到其单位,就终身成为该单位的职工。

3、岗位工作不同

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派遣工一般从事的多为低技术含量工作,如保洁员、保安员、营业员等工作,劳动者一旦年老体弱,劳动能力下降,派遣单位就会在劳动合同到期后拒绝与其续签。

劳务派遣的员工和用工单位之间是什么关系?

1、派遣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签订劳动合同,支付劳动报酬、交纳社会保险、办理工伤认定和解除和终止劳动关系,双方因履行劳动关系发生纠纷属于劳动争议纠纷,必须经过劳动仲裁前置程序。

2、劳务派遣单位违法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两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在被派遣劳动者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按月支付其劳动报酬。

劳务派遣人员规定用工占比是多少?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四条规定

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用工总量是指用工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人数与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人数之和。计算劳务派遣用工比例的用工单位是指依照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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