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取消社会抚养费的省份

很多有些人还不清楚社会抚养费是什么,其实这个就是针对不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制定的规定,那么在目前全国倡导三胎的情形下这个社会抚养费还会继续吗,2021年取消社会抚养费的省份会有哪些呢,2021年取消征收社会抚养费是什么意思,接下来大家就随小编一起了解看看~

2021年取消社会抚养费的省份

据各地已发布的政策文件统计,去年以来,30省份修订了计生条例及相关规定,《西藏自治区生育条例(草案)》仍在征求意见。其中,已有25个省份明确了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

各地的征收标准则要求各异。与北京类似,湖北、河南、山东、四川等地以按本地人均居民收入基数征收,有的给出弹性区间。对于违反条例多生育1个子女的,黑龙江标准最低,按计征基数的1倍征收,对男女双方分别征收;河南、山东等地按计征基数的3倍征收;江苏按照计征标准的4倍征收。陕西、福建等地按计征基数征收2倍至3倍的社会抚养费;辽宁省标准最高,按照计征基数的5至10倍征收。

社会抚养费正式退出历史舞台

随着2015年12月27日,新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出台,全面二孩政策正式实施,各地的人口政策也开始转向“鼓励按政策生育”。

不过在宪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均未提出取消生育数量限制的政策背景下,作为政策执行的手段,社会抚养费也被保留了下来。2016年以来,随着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多省市开始降低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有观察指出,对于减少乃至完全取消社会抚养费,地方层面并未面临较大“阻力”与“利益羁绊”。

2018年9月,国家卫健委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1948号建议的答复》中提到,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基本实现了国家生育政策与群众生育意愿的统一。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对象主要是政策外生育第三个及以上子女的人群,违反法律法规生育子女的公民明显减少,社会抚养费制度对生育行为的调节作用明显降低。

2021年5月31日,党中央决定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并且提出一系列配套支持措施。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教授赵耀辉表示,这是继2015年全面二孩政策之后的一个重大举措,标志着我国实现了支持生育的根本性政策转换。

支振锋认为,现在取消社会抚养费是顺理成章的事情。支振锋参加过对地方生育情况的调研。在他看来,原来的生育政策取得很大的成效,计划生育外的情况在很多省份都呈现出减少的趋势。“随着单独二孩、全面二孩等优化生育政策出台,更加友好、更加包容的生育政策下人们的生育意愿并未有很大提高,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情况也越来越少。在某种意义上来讲,继续征收社会抚养费已经不合时宜。”支振锋说。

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口家庭司司长杨文庄日前也公开表示,当前,我国人口发展的战略目标发生了重大变化。现在是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这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控制人口过快增长,以及进入新世纪以来稳定低生育水平的人口发展目标是不一样的。所以,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确实不合时宜,需要及时废止。

社会抚养费新政策是怎样的?

1.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

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2.社会抚养费由谁征收

由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作出书面征收决定;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作出书面征收决定。

3.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流动人口的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现居住地的,由现居住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现居住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2)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户籍所在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3)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时,其现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均未发现的,此后由首先发现其生育行为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当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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