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制造2次车祸杀妻骗保被判死刑

随着各类保险的越来越普及,大家也发现有些社会问题也随之而来,就会有些人抓住这个保险的缺陷来进行骗保,近日据最新消息报道男子制造2次车祸杀妻骗保被判死刑,那么在骗保如果被发现该怎么办处理,大家知道如果骗保了之后骗保险如何定罪,接下来大家就随小编一起了解看看~

男子制造2次车祸杀妻骗保被判死刑

据警方调查,2018年1月27日,周某骗妻子服下药物,确认其昏迷后,制造了交通意外。目前男子因涉嫌制造车祸、杀妻骗保被检察机关批捕。

“杀妻骗保”真的是…越来越流行了,看样子很快就能收入成语词典。好像这几起案件中的毒夫都是为了拿保险金偿还巨额赌债而杀妻,只不过这一个更狠,为了掩饰罪行还舍得对自己下手。相信下一个还会推出你想不到的全新花样。

案件梳理后发现,2018年1月27日,周某骗妻子阎某服下药物,确认其昏迷后,制造了交通意外。周某重伤,阎某当场死亡。在其遗物中,家属发现保费高达2590万元的大量人身意外单,受益人均为周某。2017年,周某就曾制造车祸,获得保险赔偿5.8万元。目前,当地检察机关已对周某提起诉讼。 对枕边人下手简直丧心病狂。毫无人性!这男的心太恶毒了,2016年4月份买保险,2018年1月车祸,这么长的时间每天都在想怎么意外的把妻子杀死。再加上此前的筹划,恐怕超过两年,这个妻子好可悲,每天伺候着这样阴毒的丈夫。

中国有句老话“一日夫妻百日恩”,这位男子不仅对妻子没有恩,还盘算着从妻子身上捞一笔,真是看不懂现在有的人是怎么了,自打有保险这个行业起,很多歪门邪道真的就是层出不穷,甚至国内有把妻子骗到国外旅游,用同样手段把妻子害了,然后骗保险的,几乎以上案例有个共同点都是保费极高!如果你的枕边人给你买巨额保险,那你要小心了。再次提醒大家,你配偶甜言蜜语,并为你买人身伤害保险的时候,你一定要拒绝。正确的做法是,你给他买,受益人是你。

骗保行为有哪些

很多人以为骗保只存在于投保人,但其实并不是这样的,保险公司同样也是存在骗保行为的(毕竟投保这个行为是双方互相签订合同的一个过程,双方都必须准守最大诚信原则)。下面就跟小编一起来看看有哪些骗保行为:

1.投保人/被保人方面

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未发生保险事故却谎称发生保险事故以骗取保险金;故意造成财产损失骗取保险金;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骗取保险金;伪造、变造证明或故意夸大保险事故以骗取保险金。

2.保险公司方面

故意诱导投保人签订不平等条款;没有如实告知消费保单内容;替代投保人签名;故意不理赔等。

骗保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骗保的实质属于犯罪,法院会根据具体骗保节予以判决,具体有以下责任:

1.行政责任

如果投保人与保险人存在上述行为构成保险欺诈的,但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罚,由公安机关处以15日以下拘留、500元以下罚款。

2.刑事责任

如果投保人与保险人存在上述行为构成保险欺诈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关于金融诈骗罪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例如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

(如果保险公司存在欺诈行为,后果更严重,不仅公司会被停业整顿,犯罪者更主要的刑事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保险欺诈的一方除了承担法律责任外,还需要承担保险违约责任。

保险理赔后发现骗保怎么处理

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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