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分手后索回给女友23万转账被拒 到底怎么回事

近日,顺义区司法局分享一起案例:

雷先生在恋爱期间,以微信、银行转账的方式,分63次向女友田女士转账23万余元。

双方分手后,雷先生起诉田女士要回这一款项。

雷先生主张,前述款项是田女士向他借款,因两人在恋爱,所以自己没有要求写借条。田女士则辩称上述费用是双方共同生活支出,并提交相关聊天记录。

法院审理后认为,雷先生的转账系多笔小额付款,时间相距较短,与民间借贷情况不符,且雷先生未能提供证据进一步证明款项性质,难以证明借贷关系。

最终,法院驳回雷先生诉讼请求。

看了这个新闻后我觉得法院判决的非常正确!

男女双方恋爱期间吃喝拉撒肯定需要花费不少钱的。一般谈恋爱男生就应该请客多点,这样才能追到女孩子。

这个新闻里这个费用都是男的主动支付的,那么一旦分手了,男的就不应该找女的要回来,毕竟很多消费都是共同消费。

要是真的算这么清楚,斤斤计较恋爱期间就不应该有钱财往来!要是有往来就应该要做好没有要回的准备!

你花你的我花我的多好啊,要是你愿意为对方花钱就不要想着要回了。涉及钱财关系的一定要写明收据,放下感情好关系好的面子。一码归一码,为的就是以后少麻烦少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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