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党员多少岁有补贴

成为一名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一件非常光荣的事情,2021年正好是我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一个非常具有纪念意义的日子,以前入党和现在入党是有区别的,在以前参军都是需要入党的,现如今农村很多地方还有老党员的存在,有的党员年龄很大了,那么这类党员有没有补贴呢?下面就跟随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普通党员多少岁能有补贴,党员六十岁以上每月有补助吗,普通党员和党员干部的区别。

普通党员多少岁能有补贴

普通党员是否有补贴并不是很清楚,因为各地也没有明文规定。不过,对于40年以上党龄的老党员地区党委政府会对老党员进行慰问。以太和县为例,每半年就对老党员、困难党员进行排查、走访、慰问;发动党员干部捐款捐物,并从财政中,拿出部分资金进行慰问。确保老党员、困难党员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另外,对建国前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是有补贴的,补贴规定如下:

1.补贴对象和标准

根据《通知》规定,补贴对象为建国前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以下简称老党员)。补贴的标准根据老党员入党的不同时期分别为:1937年7月6日前入党的,每人每年补贴1800元(150元/月);

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入党的,每人每年补贴1440元(120元/月);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入党的,每人每年补贴960元(80元/月)。已享受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的老党员,不执行上述补贴标准,按每人每年600元(50元/月)标准发给补贴。《通知》下发前已对老党员实行生活补贴的地方,补贴标准低于上述标准的,按照补差原则发给补贴;补贴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标准发给补贴。给老党员发放的生活补贴,在确定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时不计入家庭收入。

2.补贴资金分配和下发

向老党员发放生活补贴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地方共同承担。对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广东等7省(直辖市),中央承担所需资金的25%;对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央承担所需资金的50%。中央承担的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和中央管理的党费共同承担,其中党费占15%;地方承担的补贴资金,其解决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地实际确定。中央承担的补贴资金,分别下拔到省级组织部门和财政部门。省级组织部门与财政部门商民政部门制定本地区补贴资金分配方案,并将分配方案及下发的有关文件抄报中央组织部、民政部、财政部。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已享受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的老党员,不执行上述补贴标准,仍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给生活补贴。已对老党员实行定额补贴的地方,补贴标准低于上述标准的,按照补差原则发给补贴。

2021年60岁党员每月补贴是多少?

根据相关政策了解,农村60岁党员有补贴,但每个地区的补贴标准不一样。以广东省为例,根据省民政厅、财政厅《关于做好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有关工作的通知》(粤民优〔2011〕12号)规定,自2011年8月1日起,给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补助标准为每服一年义务兵役(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每人每月发给10元。

1.崇义县60岁党员每月补贴标准

根据崇义县出台的《50周年以上党龄老党员补助发放实施办法(试行)》,加强对老党员的关怀帮扶,帮助老党员解决实际困难,从2014年起,对50周年以上党龄的老党员按照每人每月100元标准发放补助。

2.长寿区60岁党员每月补贴标准

长寿区将对建国后入党且党龄在50年以上(含50年)、无固定收入的农村和城镇居民党员,以及年满60周岁、没有子女或子女无赡养能力的贫困党员,每年发放360元生活补贴。

3.丰城市60岁党员每月补贴标准

以前户籍和党组织关系在农村(含农村居委会和社区)的50年以上党龄(党龄计算时间截止到当年7月1日前,下同)的无固定收入的党员。2011年符合条件的80周岁以上老党员生活补贴增加为1200元,即市财政下拨600元,各党委配套600元。80周岁以下符合条件的老党员补贴标准不变。

2021农村老党员党龄补贴政策是怎样的?

农村老党员补贴对象为建国前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以下简称老党员)。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民政部、财政部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民发〔2006〕98号,以下简称《通知》)中规定,从2006年1月1日起,对建国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发放生活补贴。

1.补贴标准

补贴的标准根据老党员入党的不同时期分别为:1937年7月6日前入党的,每人每年补贴1800元(150元/月);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入党的,每人每年补贴1440元(120元/月);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入党的,每人每年补贴960元(80元/月)。已享受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的老党员,不执行上述补贴标准,按每人每年600元(50元/月)标准发给补贴。《通知》下发前已对老党员实行生活补贴的地方,补贴标准低于上述标准的,按照补差原则发给补贴;补贴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标准发给补贴。给老党员发放的生活补贴,在确定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时不计入家庭收入。

2.补贴资金分配

向老党员发放生活补贴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地方共同承担。对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广东等7省(直辖市),中央承担所需资金的25%;对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央承担所需资金的50%。中央承担的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和中央管理的党费共同承担,其中党费占15%;地方承担的补贴资金,其解决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地实际确定。中央承担的补贴资金,分别下拔到省级组织部门和财政部门。省级组织部门与财政部门商民政部门制定本地区补贴资金分配方案,并将分配方案及下发的有关文件抄报中央组织部、民政部、财政部。

3.补贴申请流程

生活补贴的发放和管理由老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提出拟补贴对象,并填写《建国前入党的老党员生活补贴审批表》,经乡镇、街道党委(工委)审核后,报县级组织部门复核。县级民政部门会同组织部门对补贴对象进行登记造册,并于每年春节前和“七一”前,分两次将生活补贴发放到老党员手中。

普通党员和党员干部的区别

1.组织性不同

普通党员属于分散的个体,没有组织;而党员干部是加入中国共产党组织的成员,有自己的组织和纪律,有集体观念,效忠于党。

2.遵纪守法不同

普通党员仅仅需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即可,而党员干部还要遵守党的纪律,相关标准比普通党员要更高。

3.目标不同

普通党员的目标根据自己的三观不同而有不同的标准,而党员要与党的一致目标。最高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在生活中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树立起党员的榜样。

4.使命和责任不同

党员干部在遇到危难时,比如洪水、地震时,会在第一时间站出来,带领人民群众克服困难,奋力拼搏,冲锋在群众的最前面,在人民群众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而普通党员虽然有责任,但是他可做可不做。

5.缴纳费用不同

普通党员只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缴纳相应的费用,如个人所得税等;而党员干部除了缴纳法律规定的费用外,按照党章的规定,要定期缴纳党费。

党员干部是党政机关中的“领导干部”,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以及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中担任各级领导职务和副调研员以上非领导职务的中共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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