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共户口落户政策2021

北京是我国的首都,很多人都在北京工作,一般来说,大家都想要在自己工作的城市安家落户,但是北京除了房价非常贵以外,想要在北京落户也是非常困难的,必须达到一定的积分才能落户,为了解决市内待定人口,此前北京市公安局公布了设立公共户征求意见稿,6月8日,北京公共户落户政策发布,那么北京公共户口落户政策2021是怎样的?北京公共户口怎么落户?北京公共户落户开始申请了吗?下面就跟随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详细情况吧!

北京公共户落户政策是什么意思

无房员工离职后要不要退出集体户口?

买了房子但是原户内人员不肯迁户口怎么解决?

在京无房、父母是集体户,新生儿在京该如何落户……

这些曾困扰北京集体户市民的问题将迎来解决方案。

为有效解决暂不具备市内迁移条件的本市户籍人员落户问题,近期,北京市公安局出台了“公共户”落户政策,《北京市公安局户籍派出所设立公共户工作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于2021年6月1日起执行。

根据规定,符合六种情形之一的北京市户籍人员(不含学生户口、驻京办户口、博士后户口等限制市内户口迁移人员),可以在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公共户”落户,包括“因房屋交易所有权变更或者公有住房承租权变更,现房屋权利人申请将原户内人员迁出的,原户内人员无正当理由拒不迁出的”等。办理登记后,“公共户”有效期为1年,“公共户”户内人员应在《常住人口登记卡》到期前14个工作日内到户籍地派出所申请换发新的《常住人口登记卡》。

这项政策的出台,对于那些暂时没房的集体户口,还是挺好的一项福利。之前很多人以为这些都不是问题,现在看“公共户”还是有很大作用的。主要是经济社会,很多东西都是不断在变化的,流动性很大造成了现在情况。

北京公共户口落户政策2021

近日,北京市公安局发布《北京市公安局户籍派出所设立公共户工作规定(试行)》,决定于2021年6月1日起在全市户籍派出所设立“公共户”。《规定》指出,北京全市每个户籍派出所原则上只设立一个非农业“公共户”,接收暂不具备市内迁移条件的本辖区非农业户口人员落户。符合六种情形之一的北京市户籍人员(不含学生户口、驻京办户口、博士后户口等限制市内户口迁移人员),可以在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公共户”落户解决户口“无处安放”的问题。

1.情况一

因房屋产权交易户口须迁出,但本人、配偶或其他直系亲属(其他直系亲属包含父母、子女、(外)祖父母、(外)孙子女。下同)在本市无合法产权住房,户口无法迁出的;

2.情况二

因离婚后户口须迁出,但本人、配偶或其他直系亲属在本市无合法产权住房,户口无法迁出的;

3.情况三

因离职户口须从原单位集体户迁出,现单位无集体户,且本人、配偶或其他直系亲属在本市无合法产权住房,户口无法迁出的;

4.情况四

因房屋交易所有权变更或者公有住房承租权变更,现房屋权利人申请将原户内人员迁出的,原户内人员无正当理由拒不迁出的;

5.情况五

新生儿亲生父母一方户口在本市“公共户”内,且新生儿无法在本市其他地址申报出生登记的,可在其亲生父母户口所在“公共户”内申报出生登记;

6.情况六

其他特殊原因在本市无法办理户口市内迁移的。

北京公共户怎么申请办理?

1.“公共户”迁移办理程序

(1)所需证件材料

(1.1)入户申请书。(不满18周岁的自然人或其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监护人代为办理,并提供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下同)

(1.2)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或《常住人口登记卡》。非本人办理迁入的,还需提交由委托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的《居民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房屋所有权人或公有住房承租人申请迁移本房滞留户口人员的,无需提供滞留户口人员的相关身份证明材料)

(1.3)房屋产权交易的须提供《房屋买卖合同》、《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等相关凭证;公有住房承租人变更的,须提供新的承租合同及公有住房单位说明;离婚的须提供离婚证、经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法院调解书;离职的须提供离职证明、职工社保缴费记录等能够证明已离职的相关材料,有新单位的还需提供加盖新单位行政公章的无集体户情况说明。

(1.4)新生儿在“公共户”申报出生登记的,按本市新生儿申报出生登记工作流程办理。

(1.5)《及》(附件1)、《迁入“公共户”承诺书》(附件2)或《房屋所有权人或公有住房承租人申请迁移滞留户口人员承诺书》(附件3)。

(1.6)其他必要的材料。

(2)办理流程及时限

(2.1)申请人或监护人申请迁入“公共户”办理流程及时限

(2.1.1)符合“公共户”入户条件人员,应由申请人或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1.2)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应对申请人或监护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入户条件,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材料不齐全的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或监护人需补充的材料;

(2.1.3)公安机关自受理材料之日起3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如需请示上级部门的,请示期间不计入办理时限;

(2.1.4)符合迁入“公共户”条件的,公安机关通知申请人自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迁入手续。

2.房屋所有权人或公有住房承租人申请将本房滞留户口人员迁入“公共户”办理流程及时限

(1)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或监护人,向房屋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对申请人或监护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入户条件,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材料不齐全的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或监护人补充的材料;

(3)公安机关应自受理之日起35个工作日完成办理工作,如需请示上级部门的,请示期间不计入办理时限;

(4)公安机关在做出户口迁移决定前,应告知滞留户口人员或其监护人,并告知其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无法告知的,公安机关公告告知,公告期30日(公告期不计入办理时限);

(5)滞留户口人员或其监护人收到告知后或公告期满后7日内未进行陈述和申辩或未迁移户口的,或陈述和申辩理由未被公安机关采纳的,公安机关自行对户口予以迁移至“公共户”。

3.“公共户”户内人员迁出“公共户”办理流程及时限

(1)自愿迁出“公共户”的,应由“公共户”户内人员本人或监护人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经公安机关审核,“公共户”户内人员本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名下已有具备落户条件的合法产权住房的,户内人员应在公安机关告知后将户口迁出“公共户”。无法告知的,公安机关将进行公告告知,公告期30日(公告期不计入办理时限)。“公共户”户内人员收到告知后或公告期满后30日内未进行陈述和申辩或未迁移户口的,或陈述和申辩理由未被公安机关采纳的,公安机关自行对户口予以迁移。

(3)“公共户”户内人员本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我市有一套或多套合法产权住房且都具备落户条件,由落户人自愿选择户口登记地址,落户人未予选择的,按照房产地址无户口登记优先的原则,具体迁移的落户顺序为:①本人是唯一权利人,按照产权登记日期,选择登记日期最早的房屋登记户口;②本人与他人共有,选择所占份额多的房屋登记户口;份额一致,按照产权登记日期最早的房屋登记户口。

4.公安机关自行迁移户口决定作出后7日内送达本人或其监护人,无法送达的,可以公告送达。公告的范围和方式应当便于被迁移人或其监护人知晓,公告期30日(公告期不计入办理时限)。

5.被迁移人或其监护人对公安机关自行迁移户口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北京公共户落户政策利好受欢迎

政策落地之后,中国商报记者发现,不少人表示非常欢迎,称困扰其的落户问题有望得到解决。

目前在北京某事业单位供职的小林就告诉记者,自己是单位集体户口,已有离职意愿,但又不能保证下一个工作单位有集体户,因此一直担心离职后户口无处可放。现在,“公共户”政策的落地让其在买房落户之外,又多了一个选择。

除了可以帮助像小林一样的人解决落户的燃眉之急,北京试行的“公共户”政策还将带来哪些利好影响?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认为,“公共户”政策的执行有利于促进户籍和房产脱钩。过去,有些人想卖房,但不得不保留一套房用来挂户口,现在有了“公共户”,就可以将房子卖出去而将户口挂到“公共户”了。

同时,“公共户”政策也有利于降低二手房交易过程中高发的户籍迁移纠纷。虽然房屋买卖合同有针对交易后迁移户籍的明确规定,但现实中经常会出现卖家主观或客观原因而不迁移的现象,造成户籍迁移纠纷高发。

中国人民大学助理教授王鹏对中国商报记者表示,北京的“公共户”政策除了能解决集体户口者落户、离婚后落户、房屋产权交易纠纷等现实问题外,同时也是优化民生服务的重要体现。“(该政策)使得本人户籍在迁出后还能够享受到当地社区的公共安全、卫生、养老等一系列服务,是一项很实在的民生工程。”王鹏说。

北京“公共户”教育权问题受关注

通知中规定的第五种可落户“公共户”情形为,新生儿亲生父母一方户口在本市“公共户”内,且新生儿无法在本市其他地址申报出生登记的,可在其亲生父母户口所在“公共户”内申报出生登记。也就是说,符合条件的新生儿可随亲生父母一方落户“公共户”。

对此,有些属意申请“公共户”的人则考虑得更为长远。中国商报记者发现,有网友在相关“公共户”政策评论中询问:新生儿随父母一方落户“公共户”后,未来将遵循怎样的入学政策?是否与辖区内普通户籍的学生一致?

从目前政策释放出的信息来看,并无对“公共户”教育权问题进行明确解答。对此,中国商报记者咨询了北京市西城区某派出所,户籍工作人员表示,由于“公共户”政策刚刚开始执行,关于子女上学问题目前还无法回答,尚需要等待教委作出相关规定。

评论